联系我们

湖南省商业技师学院

地址:湖南省株洲市云龙示范区职教大学城明礼路208号
您现在所在位置:首页 > 新闻公告 > 规章制度

规章制度

教务科长工作职责

文章出处: 本站 人气:121 发表时间:2012-11-29

   一、在院党委的领导下全面主持教务工作,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抓好教学行政管理,全面完成各教学工作。
   二、认真贯彻学校工作条例,严格执行教学计划和大纲,熟悉科内各项行政管理和业务工作,并能对各岗位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。
   三、深入教学第一线了解情况,听取意见,发现问题,总结经验,根据教改和学生管理要求,联系实际情况提出改革建议,当好领导参谋。
   四、负责组织制定有关教学管理制度。  
   五、负责制定教务科学年、学期工作计划、工作总结。
   六、组织召开学院有关教学工作会议,协调、检查各教研室的日常教学工作。
   七、组织学院教学改革及各专业教学计划、教学大纲的制定和修定工作;负责审定教学实施计划,审批教师教学进度计划、实验室工作计划。
   八、负责各教研室学期教学工作量的安排,根据需要外聘兼课教师,定期查阅教师教案、教学日志等,对教师进行教学综合量化考核;核定教师的绩效津贴。
   九、负责教师调课、补课、代课、病事假以及外出等事宜的审批工作。
   十、审批各种教学用表的印制和填报,审定仪器设备等教学用具的采购计划及报损单,报主管副院长审核。加强教务科所属实训室的设备、财产管理。
   十一、负责制定学期教材定购计划,审核图书采购、报损表。
   十二、协调党、团、工会、行政组织开展工作,做好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,督促教师履行师德规范。
   十三、负责组织校际、校内教学经验交流活动,会同办公室接待兄弟学校、教育部门来访的客人。
   十四、制定教师提高知识层次和扩展专业结构的培训计划,培养一专多能的教师,以适应社会和市场办班的需要。
   十五、完成学院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。


0731-28413113 手机二维码